中国华电集团公司

四川宝珠寺水力发电厂

  宝珠寺水力发电厂位于四川省广元市境内,隶属于中国华电集团公司。该电站位于白龙江下游,以发电

为主,兼有灌溉、防洪、旅游和养殖等综合利用效益。总装机容量7017.5×4)万kW,设计年发电量23.5亿kW.h,大坝坝顶全长524.48m,最大坝高132m,水库总库容25.5亿m3,调节库容13.4亿m3。该电站具有不完全年调节能力,承担着四川电网调峰、调频和事故备用重任。4台机组相继于1996年底至19986月全部建成投产。

  该厂自199610月成立以来,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以安全生产为基础,以经济效益为中心,以市场需求为导向,以创优工作为主线,发扬“开拓进取、务实求是、团

结友爱、艰苦奋斗”的企业精神,大力进行设备整治,积极开展技术改造,不断加强基础管理,努力提高员工素质,为企业发展夯实了坚实基础。

  电站投产发电以来,为确保系统运行的稳定和发挥川北地区电压支撑点的作用,承担了大量调频、调压和事故备用重任,充分发挥了电站可调蓄库容和机组快速反应的优势。但由于国家投资体制原因,将建设资金的投入由拨款改为贷款,致使该厂负债多,还

贷压力大,财务费用高,加之上网电价没有到位,导致该厂的政策性亏损极为严重。国家计委计价格[2000]646号文件核定宝珠寺电厂上网电价(含税)为0.32/ kW.h。按此电价计算,宝珠寺电厂目前的经营情况是:年上网电量10.8亿kW.h,考虑高峰、平段、低谷结算电价存在差异,按平均0.25/ kW.h计算,年电费收入为2.5亿元。而成本方面每年折旧2.8亿元,财务费用(贷款利息)3亿元,其它日常运行维护费等约0.8亿元。按此电价进行结算,宝珠寺电厂每年的亏损额将达4亿元左右,其电费收入仅够归还银行利息,无法按期归还银行本金(每年2.5亿左右,直至2015年)和支付日常运行维护费用,无法维持简单再生产。

  鉴于原国家计委批复的电价无法满足宝珠寺电厂维持简单再生产,无法弥补宝珠寺电厂最基本的成本费用,根据宝珠寺电厂投产以来生产经营环境与设计相比发生变化的情况,要从根本上解决宝珠寺电厂严重亏损问题,我们认为应采取以下措施。

  1.调整宝珠寺电厂上网电价。根据国家计委发布的《厂网价格分离实施办法》,水电厂(机组)上网电价=2001年发电厂成本费用*1.187/5年平均上网电量,其中成本费用要考虑一定的调增调减因素。该厂的电价测算情况为:①低水平电价为0.66元/ kW.h,只考虑了基础成本;②中水平电价为0.93元/ kW.h,在低水平电价的基础上考虑了调增调减因素及部分利润还贷。

  2.进行清产核资,核实现有资产真实状况。由于宝珠寺电站建设期长,有大量的资产在建设期间已消耗、磨损或撤换,目前帐面资产与实物资产不符,有相当部分资产属不良资产。根据国资委《关于印发中央企业清产核资工作方案的通知》精神,在2004110月将进行一次中央企业的清产核资工作。通过这次清产核资,摸清企业家底,将建设期间已经损毁的资产和不良资产进行核实并相应冲减资产,为该电厂的持续发展打下了基础。